雅安市农业局 雅安市财政局
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农业局、财政局
按照《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川农业函[2017]363号)以及《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2015-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农办财[2015]6号)、《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2015-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川农业[2015]31号)精神,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根据我省实际对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,为尽快启动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
各县(区)农业(农机)部门要加强领导,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进一步充实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,加大购机补贴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,重大问题集体研究,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。
由于工作岗位调整,现对雅安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进行充实调整,领导小组名单如下:
组 长: 吴洪江(市农业局党组成员、局长)
副组长:江 洪(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向朝弘(市农业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)
钱 勇(市农机局副局长)
成 员 :
严 波(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)
白晓雪(市农机局分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杨春梅(市农机局分党组成员、计财科科长)
张青武(市农机局分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)
景联虎(市农机局农机化发展科科长)
唐永诗(市农机局安全监管科科长)
兰兴盛(市农机局农机装备科科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计财科,杨春梅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二、强化政策宣传,确保项目公平公开
为贯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围绕绿色生态发展要求,在保证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,2017年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补贴范围、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调整,请各县(区)结合机具补贴品目和本地产业发展需要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做好政策宣传,确保项目公平公开实施。
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仍然按照“自主购机、定额补贴、县(乡)结算、直补到卡”方式,执行“先购机、后申请补贴”程序,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5小类92个品目。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,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。
三、规范资金使用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
县级农业(农机)、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、农业部印发的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[2017]41号),规范购补资金申领程序,县级财政部门要严肃查处截留、挪用、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。各县(区)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制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流程,要以问题为导向,强化监管,对价格虚高、虚假宣传、申购异常、降低配置、投诉集中、骗补套补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核实,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四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,确保项目实施效果
各县(区)应高度重视购机补贴项目绩效考评工作,按省农业厅要求及时公开本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,补贴流程,政策咨询、投诉电话,资金进度,受益农户名单,违规查处等信息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,进一步规范补贴程序,制定监督检查、廉政风险防控、投诉处理、信息公开、绩效管理、集体研究等方面管理制度并在补贴专栏公布,确保项目实施效果。
五、加快资金的结算进度,尽快启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
各县(区)2016年补贴系统关闭前已实施的补贴资金要加快结算进度,在2017年系统开始使用前全部完成结算工作,尽快启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。
雅安市农业局 雅安市财政局
2017年6月20日